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09 09:03:12智能装配资讯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分红规划》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95,739,268.2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3,280,521.11元。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2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列为30.54%。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已经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为医疗服务和医药流通行业的药品智能化管理提供对应的产品及服务,旨在提升相关机构的工作效率、服务的品质和管理上的水准,减少医务人员与危害药品的直接接触,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条件,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主营业务涵盖智慧药房、智能化静配中心以及智能化药品耗材管理三大细致划分领域,涉及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数据处理技术、设备统筹管理技术、自动发药技术、自动补药技术和机器人应用技术等。

  公司药品智能化管理业务应用于药品及耗材的存储、调配、配置、分拣、发放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应用场景最重要的包含:(1)医院各科室,例如门急诊及住院药房、药库、静配中心、手术室、ICU等;(2)零售药店;(3)医药流通企业药库等。每个场景的药品智能化管理通常由各类软硬件产品协同完成。公司依据用户的个性化需求,以项目制的方式来进行整体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生产安装、软件开发调试以及维护和保养服务。

  智慧药房项目是一个软硬件结合的智能化药品管理系统,在软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下,通过自动发药机、智能针剂管理柜、智能毒麻药品管理柜、智能预配货架、智能存取货架等设备,实现药房药品的自动化存储、调配、传送和发放。通过智能化药品管理系统对药房工作进行流程再造,提升药品调配效率、有效防范人为差错,实现药品库存效期智能管理,进而提升药事服务的品质,改善药房工作条件,缩短患者取药等候时间,实现药房药品的智能化管理。

  智能化静配中心项目是一个软硬件结合的智能化静脉用药配置及管理系统,在软件系统的控制和管理下,通过药物配置机器人、智能针剂库、自动贴标机、智能分拣机、智能移动排药系统、智能溶媒货架、仓内外复核仪等设备,在存储、摆药、配置、复核、分拣等所有的环节实现静脉输液药物快速、准确的配置及发放,减少医务人员与有毒化学药品的直接接触,便于静脉输液药物的全流程管控和追溯。

  智能化药品耗材管理项目是一个软硬件结合的药品耗材(包括毒麻类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管理系统,在软件系统的控制下,通过智能药品管理柜、智能耗材管理柜等硬件,采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药品、耗材的安全存储、智能调配、全流程追溯智能化。

  为保证竞争优势,公司始终格外的重视新产品的研发。目前正在研发的产品有医院物流机器人、自动化药库、自动化中药饮片发药机等产品,为用户更好的提供更全面的产品及服务。

  公司生产工序最重要的包含软硬件研发、采购和委外加工、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及软件个性化开发、设备初级装配、模块调试、半成品运输至项目现场、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维护及保养等环节。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的智慧药房项目、智能化静配中心项目及智能化药品耗材管理项目的生产实施,不仅包括装配,也包括软硬件研发、方案设计、系统集成及软件个性化开发、模块调试、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和维护及保养等核心生产、实施环节,企业具有上述环节的相关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在公司所处产业链中,公司结合医疗服务机构药品管理的实际的需求,进行研发技术、产品设计;依照产品BOM表、图纸、技术方面的要求选择原材料供应商、委托加工厂商;公司对采购的原材料、委托加工产品做质检后,进行项目的生产和实施,最终使整个自动化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掌握产品生产以及项目实施的核心技术,处于产业链重要地位。

  公司采购分为原材料采购和委外加工两类;原材料采购分为标准件采购和非标准定制产品采购两类;委外加工的主要内容以PCB板贴片、线材冷压、上锡为主;企业主要生产工作为原材料检验、装配和集成。

  公司与客户确定项目设计的具体方案后签订项目合同,公司负责设备生产、安装、实施、调试和后续维护保养服务。公司客户主要以医药流通企业为主。医药流通企业对医院的用药及药品智能化管理需求比较了解,通过与该类公司合作,可以较快实现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模式如下:

  公司项目实施模式分为三个阶段:方案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验收阶段。

  在方案设计阶段,主要是公司与医院工作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其现有HIS类型、处方量、药品种类、人员配备情况及药品管理的需求和设想,并现场勘测场地条件。根据上述需求和条件,设计人员制定初步实施方案并绘制相应图纸,提供产品选型建议,经过医院反复沟通及确认,形成最终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阶段,主要是工厂根据项目方案进行有关设备的生产和初级装配,使之成为半成品状态,并对核心控制模块进行调试。工厂完成上述工作后,将上述半成品运输至项目现场。研发人员根据实施方案通过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实现公司智能化药品管理中央控制管理系统与医院HIS相互兼容。项目实施人员根据实施方案,在项目现场完成设施安装、软硬件调试,使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指导医务人员掌握软硬件的操作。

  完成上述相关工作后,进入项目验收阶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与相关主体进行项目交付、验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中的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9)。

  20世纪90年代,在现代药品管理思想的指导下,德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启动了智能化药品管理系统的研究,并研制出一系列与本国医院配套的各种自动化设备。随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的发展和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备,医院药品信息化管理、自动化调剂和发放技术获得了迅速发展,各种新型的自动化药品存储、发放和管理系统不断涌现,许多成熟的自动化药房产品推向市场,智能化药品管理设备制造业开始了线世纪初,智能化药品管理设备制造业进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自动化药房在欧美国家的发展呈上升态势,以期通过药房自动化技术来降低人力成本和管理成本。整体看来,根据《中国药房自动化系统细分市场研究及趋势变化分析》统计,截至2013年,发达国家药房自动化系统平均普及率大约为30%左右,但各个国家的表现不一样。根据《ASHP national survey of pharmacy practice in hospital settings: Dispensing and administration-2011》以及《Decentralized Automated Dispensing Devices: Systematic Review of Clinical and Economic Impacts in Hospitals》,截至2010年底,至少53%的加拿大医院和89%的美国医院使用了自动发药设备。而到2014年底,根据《ASHP national survey of pharmacy practice in hospital settings: Dispensing and administration-2014》,美国97%的医院都配备了自动发药设备。

  在我国,2010年12月3日,卫生部出台《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要求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逐步配备全自动分包装系统、自动化调配配方系统和药品管理信息系统。2011年4月12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并制定了《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明白准确地提出“合理的安排门急诊服务,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不允许超出10分钟”。

  因此,随着药品品种、数量的迅速增加和医疗服务的品质标准的逐步提升,传统的药品管理模式已不足以满足患者对医院发药效率的要求,智能化药品管理成为医院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的品质的重要手段。

  除智能化医院药房外,静配中心为智能化药品管理领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2010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对静配中心工作流程的描述如下:临床医师开具静脉输液治疗处方或用药医嘱→用药医嘱信息传递→药师审核→打印标签→贴签摆药→核对→混合调配→输液成品核对→输液成品包装→分病区放置于密闭容器中、加锁或封条→由工人送至病区→病区药疗护士开锁(或开封)核对签收→给患者用药前护士应当再次与病历用药医嘱核对→给患者静脉输注用药。传统人工操作完成上述流程耗时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2011年3月1日,卫生部出台《医疗服务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医疗服务机构依据临床要建立静配中心(室),实行集中调配供应。医疗服务机构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应当实行大窗口或者柜台式发药。住院(病房)药品调剂室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对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肠外营养液、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供应。监管部门对静脉用药的调配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给高科技自动化设备和静配中心工作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软件提供了发展空间。

  2017 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围绕解决医药领域明显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协同联动,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提出系统改革措施,提高药品供给质量疗效,确保供应及时,促进药品价格合理,使药品回归治病本源,建设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2018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医疗卫生现代化管理上的水准,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要突出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政策导向,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优化现有医疗服务,“做优存量”;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深层次地融合,“做大增量”,丰富服务供给。

  目前,我国药品零售行业自动化管理上的水准较低,而随着网络医疗、远程医疗、慢病管理以及同城物流等领域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零售药店的市场占有率将会慢慢地提高。在“处方外流”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指导下,零售药房面临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这也将推动自动化药房新型零售模式的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药品的智能化管理,是行业内主要企业之一。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为北京协和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600余家医疗服务机构提供药品智能化管理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根据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2019年度中国医院排行榜》,全国十强医院中有4家,全国前五十强医院中50%以上都是公司的客户。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680.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7%,其中公司智能化静配中心项目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较上年同期增长142.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19.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6%。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八、1、“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月2日以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羽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2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4%。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在公司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其在本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岗位经考核确定薪酬,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公开如下: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并发表了结论性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采用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Willach Pharmacy Solutions GmbH在2021年度发生的设备购销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在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定价方法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预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739,268.21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3,280,521.11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24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4%。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1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是公司在充分考虑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发展计划以及盈利水平,综合考虑公司未来资金的使用计划和需求情况下作出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发展阶段、投资者合理回报、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7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审查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证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的理由正当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前已经我们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5186 证券简称: 健麾信息 公告编号: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麾信息”或者“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11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4,000,000股新股。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14.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8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7,988,679.24元(不含增值税),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599,448.4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5,211,872.28元。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在扣除当日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汇入金额为人民币453,832,000.00元。上述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2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健麾信息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76,420,000.00元(未包含置换金额)。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健麾信息医药物流智能产业化项目共6,6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共4,82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8,368.2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77,580,368.23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12月2日,健麾信息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康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3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2020年12月7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8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吴中路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和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上海松江支行营业部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本公司2020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4,289,883.10元(包含置换金额),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现有等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入及发行费用159,126,451.38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投入金额152,689,883.1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6,436,568.28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9,126,451.3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69号),国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159,126,451.38元,尚未完成置换。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国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2020年12月16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持有任何尚未到期打理财产的产品。

Copyright © 2018 BOB电子(中国)官方网站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 备案信息: 湘ICP备1401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