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部分医疗物资不再施行出口商品查验的公告
2024-01-20 16:37:53智能控制资讯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4号(关于部分医疗物资不再施行出口商品查验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查验法》及其施行法令,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9025199010”等14个10位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不再施行出口商品查验。其间商品编号3005901000和3005909000项下归于风险货品的、商品编号3808940010项下归于风险化学品的,仍按出口风险货品或出口风险化学品查验监督管理要求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