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细化儿童眼保健要求
2024-03-18 07:07:43软板装配

  日前,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查看作业实施计划(试行)》,对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查看作业进行详细布置。《计划》指出,根据《国家根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第三版)》和《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标准》要求,在新生儿家庭访视、1月~8月龄儿童健康查看、12月~30月龄儿童健康查看、3岁~6岁儿童健康查看服务时,要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查看作业。对0~3岁儿童要查看眼睛是否有反常,对4岁~6岁儿童要运用标准对数视力表查看视力,有条件的区域可增加与儿童年纪相应的其他眼部疾病筛查和视力评价,并依照有关要求记载查看成果。对眼睛或视力有反常的儿童,应及时转诊至相关医疗安排并追寻随访转诊后成果。《计划》清晰,参加市级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查看作业的安排,须为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阅承认的底层医疗卫生安排、县级妇幼保健安排及其他医疗安排。这些服务安排应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向社会公示。根据责任分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任安排和谐、宣扬引导和数据质量操控办理等作业;各级教育部门担任和谐托幼安排供给视力查看场所,安排在园儿童标准有序进行视力查看;各级财政部门担任保证经费及时、全额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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